第二十三章 唐圣的对战!(1 / 2)

杨文在卡蒂狗训练的差不多了的时候回到了他们租的房子那里。

杨文去旁边比较近的市场上买了一点食材就回家做饭了。

自从杨文三个人合租,做饭的这件大事就全部压到了杨文的身上。

做饭做到一半,沈锦鹏回来了。

刚一进门,沈锦鹏就猛吸了一口气,说道:“还得是你啊,做饭真的香,都快要饿死我了。”

杨文一边炒菜,一边问道:“你今天打了一天宝可梦挑战赛,你赢了多少钱?”

“赚的不是很多,赚了二百。”沈锦鹏回答道。

看来如果没有实力的话还真的不能靠这个收入作为主要的收入来源呐。

很快,唐圣也回来了,但是他似乎有些愁眉苦脸。

“怎么了?是没有打过?”杨文将菜端上桌子,问道。

唐圣坐了下来,尝了一口菜,回答道:“对的,马志士馆长真的太强了,尤其是他的电龙mega进化之后,一只就打穿了我三只。”

杨文听到后愣了一下,但是很快就想明白了为什么。

估计马志士馆长是在考验新人训练家的指挥技术,在宝可梦实力达到最低标准的情况下,马志士馆主是不会让新人训练家以宝可梦的硬实力取胜的。

举个例子,唐圣在比赛的时候用了mega妙蛙花,那马志士馆主也在比赛的时候用了mega电龙。如果有人使用极巨化,马志士馆主估计也会用极巨化。如果有人使用钛晶化,那马志士馆主估计也会使用钛晶化。

道馆馆主存在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培养并且检测宝可梦的硬实力和宝可梦训练家的指挥能力。

只有两个条件全部满足的话,道馆馆主们才会将道馆徽章交给你们。

“没关系,你的实力再多加训练的话肯定行的。”沈锦鹏说道,“等一下吃完饭,我们两个人给你复盘一下。”

“你应该把对战录像要回来的吧?”杨文把最后一道菜端上桌子,问道。

“嗯,那就多谢你们了。”唐圣等菜上齐,迫不及待地开始吃了起来,“杨文,你做的菜真的好吃,遇到你真的是我的福气。”

“哪里哪里,一般般。”杨文谦逊地说道。

吃完饭,三个人就坐到沙发上,开始复盘今天唐圣的比赛。

……

“请双方派出出战宝可梦!”

“出来吧,超甲狂犀!”唐圣一开始就选择了属性克制的超甲狂犀,而不是妙蛙花。

超甲狂犀身体主要颜色为黑色及橘红色,保留了护具的外貌。相较于雄性超甲狂犀,雌性头角更小。

超甲狂犀是凭借奇异的道具进化而成的宝可梦。

它质地类似岩石的皮肤是由未知的物质构成,硬度之高即便是名刀也无法伤其分毫,但会被岩殿居蟹厚实的钳子破坏。

它全身的护具连火山喷发都能经受住。它会用护具弹开敌人的攻击,在对手畏缩时用自己引以为傲的钻头贯穿对方。

它会在手掌的洞里塞满岩石,然后强行收缩肌肉并在一瞬间伸展开,将手中的石头发射出去。

偶尔会把小拳石和石丸子发射出去,每只手里可以装填3个。

超甲狂犀的属性是地面加岩石,如果马志士派出电击魔兽的话将会很难应对,一发冰冻拳就能直接将它抬走。

不过还好,马志士派出来的不是电击魔兽。

“电龙!就决定是你了!”

马志士的决定瞬间就让杨文坐直了。

能够让马志士配mega进化石的宝可梦绝对不是等闲之辈,再加上唐圣说了马志士的电龙打穿他三只,杨文就要更加认真观察了。

电龙的皮肤是黄色的,尾巴和额头上有一个红色球体,腹部是白色的,它的手是扁状的,并且只有一个脚趾,颈部耳朵与部分尾巴都有黄与黑的花纹。

电龙尾巴前端会发出很强的亮光,能传至宇宙,所以身在何处一目了然,因此它平时不会让尾巴发光。

每当天色变暗,它的尾巴就会发出耀眼的光辉。

炫目光芒能够传到遥远的外国,即使是从遥远的海上也能被发现,成为海上的航标灯。

从以前起,它就被船员们当做路标而深受重视。

它尾巴上的光能传播到很远的地方,成为迷途者的路标,因此从很早以前就被当作篝火而受到重视。

以前的人们会利用电龙的灯光来和远处的伙伴互相传递信号。

“电龙!使出棉花防守!”马志士先发制人!

唐圣也不甘示弱,直接下命令,道:“超甲狂犀!地震!”

……

杨文看着录像,皱了皱眉头,问道:“唐圣,你的超甲狂犀会不会龙尾?我记得应该是可以学的吧。”

“会啊,怎么了?”唐圣回答道。